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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細則

客戶須仔細閱讀本協議。本協議於在使用公司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及產品和服務時適用。在訪問公司網站、使用服務、購買產品以及使用手機應用程式期間,客戶同意接受本協議協議。此外,客戶確認提供給公司的所有資料均準確無誤並為最新資訊,若客戶提供給公司的資料有任何變更,客戶須立刻告知公司。客戶同意,公司可根據本協議的私隱政策使用客戶的資訊。另外,客戶保證有合法授權,可代表客戶自身或代表服務受益人使用公司服務。

1) 儲存櫃費用 Frees and Payment

上門儲物櫃計劃(按件數計算)
上門儲物櫃 60() x 90() x 170()厘米,限重250公斤

計劃 費用 運送及行政費 Remark
一個月 HK $ 580/ 雙程HK$300  
六個月 平均HK $ 497/ 雙程HK$300 1個月
九個月 平均HK $ 435/ 雙程HK$300 3個月
十二個月 平均HK $ 409/ 雙程HK$300 送5個月

2) 雜物

氣泡紙[82厘米X 50]:HK$5/
膠紙:HK$8/
鎖頭:HK$60
細紙箱[52()X 26()X 30()厘米]: HK$18
中紙箱[52()X 40()X 30()厘米]: HK$25

3) 更改地址費用

可免費改地址一次,其後每次更改費用為HK$200

4) 停車場收費

如果必需繳付停車場費用才能派送到客人的地址,我們會以實報實銷形式向客人收取該費用。客服會WHATSAPP 或以其它形式將停車場收據給客人收取停車場費用

5) 運送及行政費

九個月和十二個月的計劃免費首程入倉運輸服務為免費。

之後提取柜到客戶地址,30分鐘內完成入柜, 每次來回收費 $200, 超過30分鐘, 或分開日子送柜到戶和收回柜每次來回$300

6)錯失及留置費用和罰款:

6.1 預約沒有出現費:HK$200

6.2 遺失或損壞儲物柜/儲物膠箱費用:HK$3000/儲存柜,HK$500/儲存膠箱

6.3如已預約運輸服務,但最終不會使用儲存服務所有預付運輸費用不會退回

6.4 如需要更改或取消運送服務,要在最少於預定運送前一個工作天下午三時前取消預約。否則公司將收取HK$200的費用。

7) 註冊和帳戶 

7.1公司將要求客戶提供客戶的資料,包括全名、電郵地址、手機號碼、聯絡人及住址/註冊地址。客戶必須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證或旅遊証件及住址證明。商業客戶必須提供有效商業登記證及公司印章。根據公司的隱私政策規定,客戶需負責確保客戶提供的資料完整無誤且為最新資料。客戶的地址及電話如有更改,須以書面通知公司,並於此更改後7日内向公司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作記錄。在公司收到客戶更改地址之通知之前,則客戶在公司之註冊地址將被認為是客戶地址,而任何送到此地址之通知將被視為已適當地送遞予客戶。

7.2註冊時,客戶將選定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資訊)。客戶應負責對客戶的登錄資訊進行保密,並採取所有合理措施確保除客戶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使用客戶帳戶及服務。客戶同意,持有客戶登錄資訊的任何士均有許可權作為客戶的代表,使用公司的服務及網站。客戶需對客戶帳戶下產生的所有活動負責。

7.3若客戶發現或懷疑其他人獲悉了客戶的登錄資訊,則客戶應及時通知公司。

7.4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將任何服務再許可或轉售至任何公司、法團及人士,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因任何原因代表公司。

8) 貨品儲存

8.1客戶保證,在本協議整個有效期內,委託給公司的所有貨物仍然屬於客戶財產,或貨物擁有人明確允許並授權客戶根據本協議使用公司服務。

8.2所有公司的儲物柜/儲物膠箱仍舊是公司的財產。

8.3公司不保證公司所使用的儲存設施、地點及方式是適合任何特定的貨物。

8.4 如使用上門儲物櫃計劃,客戶須遵守公司的最低用量政策:最少儲存一個月,以及每次最少繳付HK$580儲存費用。

8.5 公司並不提供以下服務:接駁任何電器、裝置或設備。

8.6 公司不建議客戶將任何正本個人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護照、駕駛執照、身份證等)或任何含有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生日期或銀行戶口號碼)的文件存入儲物柜/儲物膠箱。客戶須避免儲存任何可被他人竊取身份或有急切需要的文件。在執行本協議時,客戶明白並同意如客戶儲存任何含有個人資料的文件或物件,客戶同意放棄所有因儲存以上文件或物件所引起追究公司的權利。

8.7 即使客戶的儲物柜/儲物膠箱或貨物已經包裝妥當,儲物柜/儲物膠箱或貨物會在運送途中移動或受擠壓。公司將採取不同措施以確保客戶客戶的儲物柜/儲物膠箱或貨物安全,但貨物仍有風險意外被刮花、撞凹、撞碎、損毀或損壞。因此客戶須預先小心包裝好所有需要儲存的貨物,尤其易碎物件(包括但不限於玻璃器皿、陶瓷、鏡子、相架、樂器、收藏品等)。在執行本協議時,客戶明白並同意放棄所有以上物件損壞所引起追究公司的權利。

8.8 公司採用商業上合理的方法維持儲存倉庫內的溫度和濕度在攝氏23-27度。公司採用商業上合理的方法防止霉菌在客戶的貨物上生長。不過公司不能保證客戶的財產不會滋生霉菌。在執行本協議時,客戶明白並同意公司不須承擔一切因霉菌在客戶的貨物上自然生長而衍生的責任。

8.9 公司不接受任何違禁、非法、易腐物件、贓物或易燃物品。

易燃物品包括:

  • 膠粘劑
  • 防凍劑
  • 含有70%或更多的酒精通過音量等飲料
  • 含有酒精的沐浴露
  • 制動,傳動和擋風玻璃清洗液
  • 露營煤氣、煮食用火槍及其他有害氣體
  • 地毯清潔劑
  • 含有松油的清潔劑
  • 食用油
  • 乾洗劑
  • 引擎添加劑
  • 易燃氣體(如丁烷氣體)
  • 易燃液體(如汽油,火機油及柴油等)
  • 易燃固體(如非安全性火柴、一次性燒烤用具及煤)
  • 麵粉
  • 頭髮造型泡沫
  • 定型噴霧和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理髮產品
  • 含有酒精的洗手液
  • 打火機油
  • 打火機
  • 塗改液
  • 火柴、木炭、磷及容易燃點的物件
  • 油性顏料
  • 油漆稀釋劑
  • 油性顏料、天拿水(稀釋液)及液體黏合劑
  • 香水
  • 奶粉
  • 農藥
  • 噴霧(如定形噴霧,防曬噴霧)
  • 噴霧式潤滑劑
  • 油漆

8.10違禁品包括:

槍支彈藥警械類

武器及其部件、各種類型的軍用槍支、民用槍支、運動槍、獵槍、信號槍、麻醉注射槍、仿真武器、炸彈、手榴彈、子彈、照明彈、教練彈、煙幕(霧)彈、信號彈、毒氣彈、炸藥、引信、雷管、導火索及其他爆炸物品、縱火器材等。

管製刀具類

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圓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獵刀、彈簧刀、單刃及雙刃尖刀(刀體八厘米以上,帶自鎖裝置或非折疊式)、武術用刀(能開刃的)、武術用劍(能開刃的)、少數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弓(體育弓箭除外)、弩(備註:若無法區分為何種刀具,則刀刃超過25厘米的一律不可收運等。

毒品及吸毒工具、易制毒化學品

  1. 毒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如鴉片(包括罌粟殼、花、苞、葉)、嗎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鈉咖等。
  2. 易制毒化學品:如胡椒醛、黃樟素、黃樟油、麻黃素、偽麻黃素、羥亞胺、鄰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 吸毒工具:如冰壺等。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類

阿片粉、複方桔梗散、阿片酊、鹽酸嗎啡注射液、鹽酸乙基嗎啡、鹽酸罌粟鹼、福爾可定及其片劑、鹽酸可卡因、全阿片素、大麻浸膏、杜冷丁注射液、杜冷丁片、安儂痛注射液、枸椽酸芬太尼注射液、美散痛注射液、美散痛片、曲馬多(備註:具體明細見附件麻醉藥品類明細)。

高價值類

流通貨幣(含紙幣/硬幣/現金/錢)、有價證券、偽造的國家貨幣及有價證券。

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製品等宣傳品。

含有反動、煽動民族仇恨、破壞國家統一、破壞社會穩定、宣揚邪教、宗教極端思想、淫穢等內容的圖書、刊物、圖片、照片、音像製品;賭博設備器具(具有押分退分、退幣、退鋼珠等賭博功能遊藝設備)等。

間諜專用器材

如暗藏式竊聽器材、竊照器材、突發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和截收器材等。

煙草及動植物皮毛類

香煙、菸葉或菸絲、走私品、屍骨(包括已焚化的屍骨)、未經硝製或藥製的獸皮獸骨、屍體、未經處理的動物皮毛等。

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

  1. 侵犯知識產權:如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的圖書、音像製品等。
  2. 假冒偽劣:如假冒偽劣的食品、藥品、兒童用品、電子產品、化妝品、紡織品等。

易燃易爆物品

電池

所有蓄電池類貨物(其他類貨物收取參照電池及含電池類貨物收取規範

易燃標示

所有蓄電池類貨物(其他類貨物收取參照電池及含電池類貨物收取規範

爆炸物品

所有蓄電池類貨物(其他類貨物收取參照電池及含電池類貨物收取規範

壓縮和液化氣體及其容器

所有蓄電池類貨物(其他類貨物收取參照電池及含電池類貨物收取規範

易燃液體

所有蓄電池類貨物(其他類貨物收取參照電池及含電池類貨物收取規範

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易燃物質

所有蓄電池類貨物(其他類貨物收取參照電池及含電池類貨物收取規範

其他

所有蓄電池類貨物(其他類貨物收取參照電池及含電池類貨物收取規範

化學危險品/傳染性/感染性物質

  1. 氧化劑和過氧化物:氧化劑、發光劑、過氧化鈉、過氧化鉀、硝酸銨、過氧化鉛、亞硫酸氫鈉、過氧乙酸、氟乙酸甲酯、雙氧水等。
  2. 生化製品、傳染性、感染性物質:如病菌、炭疽、寄生蟲、排泄物、醫療廢棄物、屍骨、動物器官、肢體、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製的獸骨等。
  3. 毒性物質:如砷、砒霜、汞化物、鉈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中等毒及以上農藥(以標識為準)等。
  4. 腐蝕性物質:如硫酸、硝酸、鹽酸、蓄電池、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放射性物品類

具有ąβγ射線和中子流的貨物及金屬,如鐳、鈾、鈈​​、錒和核能物品等。

化妝品類

內裝化妝品、藥品、粉末狀物品。如:液體、粉狀、膏狀物品,膠囊類等。

易腐爛物品

易腐爛物品因環境原因,短時間內造成腐爛物品。如鮮魚、鮮肉等。

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

如:遺體、骨灰、靈柩、動物屍體、土壤樣品和土壤、動植物病源(包括菌種、毒種等)等。

各種活體動植物

包含各種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但蜜蜂、水蛭、蠶以及醫藥衛生科學研究機構封裝嚴密並出具證明交寄的寄生蟲以及供作藥物或用以殺滅害蟲的蟲類,不受限制。

造成疾病傳播類產品

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他產品,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它物品等。

帶電池的各類電子產品

如:任何可重複使用的充電電池(鋰電池、內置電池、筆記本長電池、蓄電池、高容量電池等)含有乾電池的玩具、熒光棒、電子設備等。 MP3MP4、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及戶外照明用品、登山用品,若有內置電池,均受限制。

帶有氣體壓力的製造品

各種壓力容器、各類壓縮氣體製品:壓縮機、自動充氣救生設備、滅火器氣體玩具、探照燈、氣囊、氣壓泵、潛水泵、瓦斯氣瓶等。)

粉末狀的物品

帶有粉末狀的物品不可收取,如:洗衣粉、粉末狀的食品添加劑、粉末狀建築材料等。

其他違禁貨物包括但不限於 

化學品、毒品、藥物、任何類型的危險或有毒材料;

食物或任何類型的易碎物件;

易燃物、槍械、武器或任何類型的易爆物件;

釋放任何臭味或煙氣的物件;

植物、生物(無論是活物還是死物);

液體或壓縮氣;

非法藥物、仿制品、贓物或任何類型的非法物件;

個人財物會導致違反任何法律或任何政府機構的規章制度;

任何物件公司認為會危害人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

8.11如發現客戶的儲物柜/儲物膠箱有任何違禁、非法、易腐物件、贓物或易燃物品,客戶將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8.12在以下情況下,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主體(人士、公司、法團、機構、團體)可隨時打開客戶的儲物柜/儲物膠箱,對客戶的貨物進行檢驗,而無需向客戶發出通知:

-公司合理認為或懷疑相關儲物柜/儲物膠箱可能含有規定中的任何貨物;

-警方、消防服務、政府當局或法院判令要求公司進行檢查;或

-公司認為存在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風險;或

-其他得到公司管理層斟酌處理的情況。

公司在以上所述的任何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相關成本或損失應由客戶承擔。

8.13 若公司合理認為儲存或繼續儲存相關貨物會對任何人士、儲存設施或儲存設施中的任何其他貨物構成安全風險,則公司可拒絕儲存任何貨物或將任何貨物退還給客戶。

8.14出於安全考慮,客戶嚴禁進入公司儲存設施或進入公司分包商或代理商的儲存設施。

8.15 客戶需當公司需要時,迅速及時地提供予公司有關貨物之性質的資料。

8.16有關貨物,符合適用於公司提供服務之所有法律、規定及規例。

8.17 客戶保證及承擔一切與公司提供的服務有關之所有貨物乃客戶擁有、合法管有及控制的,及客戶具有處理該等貨物的能力。客戶同意賠償公司任何因其未有授權與公司簽訂之服務合約,或因其違反此條款而導致公司之任何損失、損毀或被索償。

9) 派送及收取

9.1客戶需要確保公司或其承運人有合理許可權進入客戶場地並提供有停車設施,以便公司向客戶進行派送。客戶需確保搬運貨物的路途中並沒有樓梯,若派送過程中需要公司員工搬運物件上下樓梯,客戶的服務可能會被取消和也會被收取運費。

9.2 客戶應確保已將貨物安全裝入儲物柜/儲物膠箱或已妥善作好其他運輸準備工作,以便貨物不會通過潮氣擴散、蔓延、洩露、煙氣或物質溢出或通過其他形式對公司的財產、雇員、代理、承包商或其他貨物造成損害或傷害,或可能造成損害或傷害。

9.3若在派送過程中貨物或客戶財產出現任何損害,則客戶應在24小時內告知公司。若未滿足條件,公司保留拒絕客戶索賠的權利。

9.4需要運送服務時,客戶應進行預約,且客戶需確保客戶或客戶授權人在指定時段內於派送/收取儲物柜/儲物膠箱或貨物的地址出現。若需要更改任何預約,使用上門儲物櫃計劃的客戶應在派送一個工作天前下午3時前通知公司。

9.5若客戶於指定時間後修改或取消預約,公司將收取相關費用。客戶須繳交HK$200

9.6若客戶未能在預約運送時段出現,將視為運送/派送失敗,公司將收取相關費用。客戶須繳交HK$200

9.7公司不就任何取消或派送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派送資源配置不當、計劃衝突、任何不利天氣條件、惡劣天氣預警、交通條件、公司控制範圍之內或之外的任何事件或由不可抗力導致的任何事件。

9.8公司有權決定拒收不符合規定的任何儲物柜/儲物膠箱或貨品。若由此導致派送失敗,客戶將負責支付HK$200的派送失敗費用。

9.9上門儲物櫃計劃提供給客戶的儲物柜/儲物膠箱僅用於包裝委託給公司儲存的貨物。在客戶確定交還儲物柜/儲物膠箱,公司前去收取儲物柜/儲物膠箱時,客戶必須退還先前送交給客戶的所有儲物柜/儲物膠箱。

9.10若客戶保留空的儲物柜/儲物膠箱超過24小時,公司將向客戶收取費用,視同儲物柜/儲物膠箱由公司存儲在公司的儲存設施之中。

9.11 雙程派送, 逗留時間為20分鐘, 若超時每小時以200元計算

9.12若任何儲物柜/儲物膠箱丟失,公司將向客戶收取每個儲物柜/儲物膠箱HK$3000的費用。

9.13收取任何儲物柜/儲物膠箱都不設等候時間,若任何儲物柜/儲物膠箱需在預定收取時間時額外等候,公司保留另行安排取櫃的權利並向客戶收取HK$200的取櫃失敗費用。

9.14若在公司根據預約前去收取已包裝的儲物柜/儲物膠箱時,客戶將未使用的空儲物柜/儲物膠箱退還,且最終未在公司儲存任何貨品或儲物柜/儲物膠箱,公司將向客戶收取HK$200的取消費。

9.15使用上門儲物櫃計劃前,客戶已明白公司只保障已檢查之貨物的安全。若沒有妥善包裝、密封、檢查或拍照的貨物有任何損壞,客戶已免除公司的一切責任。

9.16上門儲物櫃計劃之運輸需於24小時前預約,實際安排視乎公司運送團隊情況而定。

9.17公司現時的派送、收取及送回上門儲物櫃服務只限於有效及無需行走樓梯的住宅單位或商業地址。零售商舖、工業大廈以及任何需行走樓梯的住宅單位他地址恕不接受。

9.18客戶須確保處所有正確及適當之出入通道予公司履行服務的工作。

10) 限制

客戶不得:

  1. 以任何違法或欺詐性方式使用服務,或將服務用於任何違法或欺詐性目的,或產生違法或欺詐性效果;
  2. 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將任何服務再許可或轉售至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因任何原因代表公司;
  3. 試圖干擾或破壞服務、網站或網站中使用或連接的任何伺服器或網路,或未經授權訪問任何前述伺服器或網路。

11) 款項和費用

11.1 客戶將付計劃所需費用給公司。費用一定要即時繳交,在沒有繳交相應費用之時,客戶將不獲公司服務。

11.2 公司可酌情對所有適用費用進行變更並即時生效。

11.3 公司可能會要求客戶輸入客戶信用卡資訊以使用公司的服務。客戶的信用卡資訊可用於自動支付任何日後收費。

11.4 公司接受信用卡或電子錢包(支付寶、微信支付)形式付款。

11.5 如需要更改付款方法或信用卡資料,客戶須電郵beebox@ehub.com.hk聯絡公司,公司將於30日內處理。

12) 保險

12.1公司直接從第三方保險公司購買保險。公司保單僅涉及火災、水災。

12.2若因前述事件導致損失,公司將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公司將在收到保險公司的保險金後將保險賠款支付給客戶。若保險公司拒絕公司理賠,客戶同意公司毋須就任何保險範圍向客戶承擔責任。 

12.3含有貨品的每個儲物柜/儲物膠箱,賠償最高5,000HK,賠償範圍只包括:

將含有貨品的儲物柜/儲物膠箱運輸至公司的儲存設施或送回至客戶指定的送回地址; 及將含有貨品的儲物柜/儲物膠箱儲存於公司的儲存設施。

12.4當客戶遭受損失,而接受了客戶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償付/賠償客戶損失,則客戶免除客戶保險公司對公司及其代理所享有的損失代位求償權。

13) 責任限制

13.1 在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會就公司所述保單範圍之外的任何貨物損壞或損失負責或承擔責任。

13.2客戶確認公司不知悉在公司儲存的貨物價值。客戶有責任為客戶貨物合理投保。

13.3客戶確認並同意使用公司網站及公司任何服務時完全由客戶承擔風險。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就使用公司網站或誤解網站內容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負責或承擔責任。

13.4客戶負責對公司歸還給客戶的任何貨物進行檢查,確認是否丟失或毀壞。若客戶認為貨物有丟失或毀壞,則需在配送後24小時內告知公司。公司保留在進行保險理賠前對儲物柜/儲物膠箱、貨品及貨物進行檢查並對任何聲稱的毀壞或損失提供證據或進行拍照的權利。

13.5客戶應負責確保對儲物柜/儲物膠箱、貨品及貨物進行仔細妥善包裝及採用儲存時合理所需的充分保護措施。對於因包裝或保護措施不充分或不妥當、貨物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出現的變質、客戶決定存儲的貨物的易碎性、任何貨物缺陷或出於法律原因進行的任何貨物沒收或扣押而產生的任何貨物損失、配送錯誤及損壞,公司一概不負責。

13.6在任何情況下,公司就每個貨物、儲物柜/儲物膠箱的責任總額(無論是否在保險理賠的情況下)不得超過:(i)損失或損壞的貨物成本;(ii)理賠之日貨物的當前重置成本;或(iii)每個儲物柜/儲物膠箱提供最高賠償為HK$5,000。若進行理賠,公司有權要求提供貨物丟失或損壞的證據,以及相關貨物重置成本或原始成本的憑證。

13.7若進行理賠,公司應有權要求提供儲物柜/儲物膠箱內貨物的成本價及當前重置成本的證據。

13.8 無論這點有否與其他條款抵觸,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需就任何責任、損失、損害賠償、費用、索償、服務費及支出(包括法律費用及支出)負責(無論是否其因疏忽或合約上之規定或其他)包括客戶在任何情況下所承擔及遭受懲戒性、懲罰性、相應而生或專項損害賠償、客戶聲譽受損的損害賠償或盈利損失的損害賠償。

13.9 客戶承諾不可向公司股東、董事、人員、員工或代理人作出任何申索以加諸於或試圖加諸於他們任何有關於公司提供服務之責任,而若該等申索是需作出的話,客戶需向公司所有申索後果作出賠償及免除公司責任。無損前述之原則下,所有公司股東、董事、人員、員工或代理人將享有本合約內一切條文的利益,誠如該等條文乃明顯地為他們的利益而設一般。在簽訂本協議時,公司在僅以這些條文為限,乃不單為公司本身簽訂,亦是以代理人及信託人之身份為其傭工及代理人而簽訂的。

14) 終止服務計劃

14.1客戶可隨時請求歸還儲存在公司倉庫中的客戶貨物並清償到期應付給公司的所有結欠費用,從而終止本協議。

14.2公司可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協議,但應至少提前30天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在此情況下,公司將向客戶退還任何預付的費用並安排將客戶貨物送還至客戶,費用由公司承擔。

14.3若出現以下情形,公司可隨時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且即時生效:

14.4客戶未能在到期日支付任何到期款項,或客戶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

14.5終止後,客戶必須確保與公司聯繫,安排歸還客戶的儲物柜/儲物膠箱、貨品及貨物,費用由客戶承擔,且必須在通知日後10日內安排歸還。若因任何原因在本協議終止後10日內,客戶未能安排歸還客戶貨物,則公司可公司有權清倉及/或處置及/或棄置儲物柜/儲物膠箱內的貨物。

15) 超時

若客戶存放的時間超過了其所購買的時間,公司將會事先對客戶進行通知,如在超過了其所購買的時間7天内客戶尚未取回其存放品,公司將不設額外通知並因應情況實行以下兩個方案之一 :

  1. 對於信用卡付費的客戶,若超過了其所購買的時間7天内尚未取回其存放品,第8天將自動為用戶進行續約,此續約計劃會與上次購買的計劃相同,直到下次的存放時間超時,將重複此方案。
  2. 對於電子錢包付費的客戶,若超過了其所購買的時間7天内尚未取回其存放品,公司會保留其存放品30天並在其後對其進行處理。

若客戶在超過了其所購買的時間7天限期内取回其存放品,則一律需繳交與最少儲存期(30)相同的費用作罰款。同時,任何優惠也不能於此次服務中使用。

如果在到期日後30天內仍未領收存放品及繳付過期儲存費用,則客戶同意公司可以通過合理可行的任何方式出售商品,以實現公平的市場價值並將所有權轉讓給買方。出售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將用於清算所有未償還的付款和費用,包括利息,行政費用和銷售成本。如果有剩餘款項,公司將盡一切努力將餘額無息退還給客戶。如果60天后公司無法與客戶聯繫並退還任何多餘的錢給客戶,則該筆錢將保留在公司的帳戶中。如果出於任何原因不能合理地出售任何或全部貨物,公司保留處置或銷毀未售貨物的任何部分的權利,此類處置或銷毀的費用應由客戶承擔。

如果在出售,處置或銷毀商品之後,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應付給公司的未付款項和費用,則客戶有義務在7天內結清任何未償餘額,然後公司可以管理收債公司以追償任何應付款和收費以及任何此類託收的費用。

16) 知識產權

16.1公司保留對本網站及服務相關的各類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包括所有適用的版權、專利、商標及其他產權,除了公司在本網站中或在提供服務期間提及第三方相關的知識產權。

16.2允許以有限、非獨有、不可許可及不可轉讓的形式使用有限內容,且僅供私用,不得用於商業用途。

17) 隱私

17.1公司僅根據公司的私隱政策使用客戶的個人資訊,公司私隱政策可隨時在本網站上查閱。客戶須請抽時間閱讀私隱政策,因為其中包括了適用於客戶及客戶資訊處理方式的重要條款。

17.2為有效快速提供服務,公司可使用定位服務。公司通過使用前述定位服務而從客戶採集的資訊應根據公司私隱政策的條款進行收集和儲存。客戶同意在接受本協議條款時,同意公司使用定位服務。

18) 分包及轉讓

18.1公司可隨時將其在本協議的任何或所有權利和義務分包、分派或轉讓至第三方或代理,且無需客戶同意。

18.2明確禁止對客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進行分包、分派與、轉讓或再許可,無論是否為了獲取商業利益。

18.3本協議應對客戶的私人代表及繼承人具有約束力。

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將任何公司所提供的服務轉讓至第三方。

18.4若客戶已經身故,其遺囑之承繼人在未取得到官方之合法承繼證明文件 (如遺產承辦書)之前,公司有權拒絕任何人士(包括客戶的配偶、子女、弟兄姊妹、父母及任何親戚) 提取客戶的儲存物。但公司仍有權向其承繼人收取此段時期的費用。

18.5本協議對雙方繼承人具有約束力及有效。

18.6若客戶的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號碼、電郵地址有任何更改,客戶須於7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

19) 不可抗力及惡劣天氣

19.1若因不可抗力導致公司未能提供或延遲提供服務,公司將不對此負責或承擔責任。

19.2不可抗力指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之外的任何不可預見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戰爭、戰爭威脅、恐怖活動、罷工或其他勞工行動、暴動、火災、暴風或任何其他自然災害、電信網路故障、停電、交通環境、道路封閉、意外或任何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

19.3為免歧義,當懸掛或發佈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或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也應視為不可抗力。在此情況下,所有服務及派送應即時取消,並應在前述警告等級降低或除下後安全可行的情況下儘快恢復服務及派送。

19.4若發生不可抗力,公司將努力儘快與客戶取得聯繫,並將採取所有合理措施減少對服務的影響。

20) 賠償

對於因客戶的任何違約行為產生的所有索賠、責任、損害、成本、費用、損失及法律費用,客戶同意根據要求向公司、公司職員、代理、供應商及董事進行賠償、為其進行抗辯並使其不致因此而遭受損害。本協議同樣適用於因客戶使用本網站或服務,或客戶帳戶下任何其他主體使用本網站或服務而產生的任何其他責任。

21) 通知

客戶發送給公司的任何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beebox@ehub.com.hk

通知應在寄件者發出電子郵件後視為已發送,但前提是電子郵件寄件者未收到電子郵件指明擬定收件人沒有收到電子郵件信息。

22) 免責條款

22.1公司以當前可用的狀態提供網站,包括其中的所有錯誤。公司不保證客戶使用網站時將不含任何錯誤或不中斷或任何缺陷將得以糾正,如客戶因此遭受任何損失,公司不須因此負責。

22.2公司將基本根據本協議規定,採用合理謹慎態度和技能提供服務。公司不就服務作出任何其他承諾或擔保。

22.3公司會盡力配合政府各部門對儲物設施的規則及規例。如客戶的儲物柜/儲物膠箱因此受到影響,公司不會就客戶的損失或損毀負責。

23) 適用法律及語言

23.1本協議乃受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治及由其銓釋。客戶同意香港法庭為唯一對因本協議條款及條件及合約及/或要約而引起或有關之所有事情有獨有的管轄權。就有關任何因本協議引起或有關之爭論,客戶在此同意接受香港法庭之管轄權。客戶再在此不可逆轉地放棄因香港不是其方便之地點之辯稱,而不可逆轉地同意香港乃就本協議引起或有關連之事情作出法律申訴之方便之地點。客戶再者同意若其中一方關係到本協議而進行在香港以外之任何法律訴訟,此一方將需付出由另一方因尋求擱置該法律程序或轉移該法律訴訟至香港之地點或尋求撤銷或辯護該訴訟所聘用之法律代表之所有費用及成本。

23.2若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24) 其他條款

24.1本協議構成雙方的完整協定,並取代和排除雙方先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定、諒解或安排。除本協議中指出的公司隱私政策外,不存在雙方已達成一致但未在本協議中全面規定的聲明、擔保或協定,且除本協議的明確規定外,未授權公司代表或其代理作出任何聲明、擔保或約定。除非本協議中另有規定,否則所有修正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簽署。

24.2公司保留不時對本協議條款和條件進行修正的權利,且在每次購買公司服務時,客戶應有責任查看本協議條款和條件。本協議的最新版本始終可在www.beebox.com.hk上獲取。客戶持續使用公司服務將視為代表客戶持續接受本協議最新版本。若客戶不接受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客戶可根據規定終止本協議。

24.3如有任何爭議,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24.4客戶或公司未能行使或強制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權利或條款不得構成放棄相關權利或條款。

24.5本協議所有條款應平等適用於公司或公司的關聯方及公司的第三方資訊提供商及許可方,並應符合其利益,且前述每個主體均應有權直接並強制執行相關條款(但是,本協議可在未獲得前述各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變更或撤銷)。受制於前文所述,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可由本協議立約方之外的任何主體強制執行。

24.6若具有管轄權的任何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管理機構確認本協議任何條款無效或不可執行,則相關無效性或不可執行性不得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其他條款應繼續全面有效並具有效力。若本協議任何條款如前所述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但在刪除部分內容後可具有效力或可以執行,則應對相關條款進行合理必要的修正,以便使其有效且同時反映雙方意圖。

24.7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中從其本身性質而言可在終止後合理存續的所有條款應在終止後存續有效,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條款、擔保免責條款及責任限制條款。若客戶再次使用網站或服務,則客戶對網站或服務的再次使用將受屆時適用的條款和條件管轄。若客戶使用在本協議下購買的服務,則適用於相關服務的相關條款將在本協議終止後存續有效。

24.8各方均應對本協議雙方之間披露的任何及所有資訊進行嚴格保密。本條規定應在本協議終止後仍存續有效。

24.9公司歡迎客戶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到beebox@ehub.com.hk,向公司提供意見。在提供任何意見時,客戶同意並確認公司對相關回饋或建議不承擔保密義務,且相關意見或建議可能會納入公司網站或服務之中。

24.10公司履行服務所需之時間乃是一項估計,誠然公司將用所有合理的方法務求於約定之時間內履行該等服務,惟對於未能符合該時間內完成該等服務者,公司將不會對該延誤而引致的直接,間接損失或損毀負責。

24.11 公司行使本協議中任何權益時如有任何延誤、暫緩行使及/或沒有行動均不得損害或或視作公司放棄該些權益。

24.12若公司只部分行使本協議中的權益,並不妨礙公司進一步行使該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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